加拿大男子在中国贩毒被抓一审被判拘留15年不服上诉,二审可能被判死刑

据环球网等多家媒体报道,中国时间12月29日下午14时,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加拿大籍被告人罗伯特•劳埃德•谢伦伯格(ROBERT LLOYD SCHELLENBERG)走私毒品一案,依法进行二审公开开庭审理,重审他可能被判处死刑。

罗伯特被指意图协助将220公斤、市值约1.03亿港元的冰毒,从广东经大连海运至澳大利亚,并可能涉及更多国际毒品走私案件。宁省人民检察院出庭检察员表示,一审结果法院认定被告人为从犯和犯罪未遂并从轻处罚明显不当。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当庭裁定将案件发回原审法院重审。
 
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官网截图
 
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3月15日对被告人人罗伯特•劳埃德•谢伦伯格犯走私毒品罪进行了一审,2018年11月20日宣告判处罗伯特有期徒刑十五年,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十五万元,驱逐出境。一审后罗伯特提出上诉。被告作为加拿大公民当天加拿大大使馆派员也在场旁听。
 
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后,于12月29日依法公开开庭审理。经过对事实证据和上诉理由的详细调查分析。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出庭检察员当庭表示对罗伯特的判处过轻。
 
检查员提到,查证的线索显示,被告人罗伯特极有可能参与了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,在走私毒品犯罪过程中起重要作用,一审法院认定其为从犯和犯罪未遂并从轻处罚明显不当,建议发回重新审判,根据新线索查证情况,依法惩处。法庭经审理,采纳了检察机关意见,当庭裁定将本案发回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。
 
二审的调查中发现,罗伯特早在2014年11月19日便开始毒品交易,将毒品从广东运到大连,通过轮胎等工具试图将220公斤冰毒藏于轮胎内运往澳门。警方在仓库中搜到300多袋颗粒和15袋白色晶体。根据中国《刑法》第347条,走私、贩卖、运输50克以上冰毒,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,处15年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,并处没收财产。此次罗伯特可能面临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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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站记者转载于:加拿大乐活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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